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色尼区,隶属于西藏自治区那曲市,是那曲市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交通、信息、通讯中心。色尼区南与当雄县接壤,北与聂荣县、安多县相连,东与比如县、嘉黎县相靠,西与班戈县毗邻。色尼区地处西藏中偏北,唐古拉山和念青唐古拉山之间,均属藏北高原,平均海拨4500多米,最高海拔6500米。东西最大距离233千米,南北最大距离185千米,总面积16195平方千米。2016年,色尼区总人口共144116人。2016年,色尼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.67亿元。2011年8月,那曲县(色尼区)被授予为中国特产(牦牛)之乡。色尼区,原名那曲,系用汉字译写的藏语地名,意为“黑河、黑水”。名称源于流经境内怒江上游的那曲河。